公司服务电话:0371-67930482
公司电话总机:0371-67935980
总机接线员分机:0 传真分机:611
业务扣扣:2053318465
公司邮箱:13333818466@189.cn
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GB4706.19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》、GB4706.28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》、GB4706.21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,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》三个标准(以下简称新版标准)已发布,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,与之配合使用的国家标准GB4706.1-2005(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)也已于2006年8月1日起实施。自2010年1月1日起,上述标准对应产品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》的规定,符合新版标准及与之配合使用标准要求后方可生产、销售和进口。
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,依据《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,公布了上述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。